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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三十六问

1.为什么要进行垃圾分类?
实行垃圾分类主要是为了提高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通过垃圾分类把垃圾中可回收物充分利用;有毒有害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厨余垃圾进行生化处理;其它垃圾进行焚烧或填埋。
2.垃圾可能对人类生活和环境产生什么影响和危害?
不正确处理的垃圾对人类生活和环境的主要影响和危害是:
1)占地过多。垃圾如果任其堆放,将会侵占大量土地。垃圾在自然情况下完全分解所需的时间很长,如烟头、羊毛织物为1—5年;易拉罐为80-100年;塑料为100-200年;玻璃为1000年。
2)污染空气。垃圾在运输和露天堆放过程中,有机物分解产生恶臭,并向大气释放出大量的氨、硫化物等污染物。
3)污染水体。垃圾中的有害成份易经雨水冲入地面水体、渗入地下水系,垃圾直接弃入河流、湖泊或海洋,则会引起更严重的污染。
4)安全隐患。垃圾在天然堆放过程中会产生甲烷等可燃气,易引起自燃甚至爆炸,造成重大损失。
5)传播疾病。垃圾不但含有病原微生物,而且能为老鼠、鸟类及蚊蝇提供食物、栖息和繁殖的场所,也是传染疾病的根源。
3.什么是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所确立的垃圾处理原则。减量化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以及采用适当措施使废物量减少(含体积和重量)的过程。资源化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也就是采用适当措施实现废物的资源利用过程,其中再利用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或者经修复、翻新、再制造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或者将废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予以使用。无害化是指在垃圾的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处置的全过程中减少以至避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4.我市垃圾处理方式及处理设施情况如何?
我市市区垃圾主要进入小涧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进行处理。该园区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河套镇小涧西村北,目前包括小涧西卫生填埋场(一期填埋库容710万立方米)及配套污水处理厂、填埋沼气发电厂;小涧西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处理能力300吨/日);小涧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能力1500吨/日)等设施。
此外,黄岛区及下辖四市均建设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
5.垃圾分类后如何进行处理?
分类投放的垃圾通过分类运输运至相应的处理场所,可回收物进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有毒有害垃圾进行单独处理;厨余垃圾运输到堆肥厂处理;餐厨垃圾进入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其它垃圾进入焚烧处理厂或填埋场进行处理。
6.垃圾应如何分类投放?
市民在家中、学校或单位等地产生垃圾时,应按照本区域垃圾分类的要求将垃圾分类贮存。投放前应注意瓶罐奶袋类物品尽可能将容器内产品清理干净后投放,厨余垃圾应做到袋装投放。投放时,市民应将在家中、学校或单位产生的分类贮存的垃圾分类投放到相应类别的垃圾收集容器内。投放后,市民应将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盖子盖好,以避免污染环境。
餐饮行业服务人员应将产生的垃圾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将垃圾分类后分别投入相应的垃圾收集容器,严禁将其它垃圾投放到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内。
农贸市场的厨余垃圾投放到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内,其它垃圾投放到其他垃圾收集桶内。严禁居民垃圾或单位垃圾投放到农贸市场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内。
 
                             
 
厨余垃圾标志:                    投放容器的颜色:绿色。
 

 


投放容器的颜色:绿色。
餐饮垃圾标志:                            
                          
 
 


 
 

其它垃圾:标志:              投放容器的颜色:灰色
                                         
        
 
可回收物,标识:                投放容器的颜色:蓝色。
 
 

 
 
有害垃圾:标识:                投放容器的颜色:红色                    
 
 
     
大件垃圾:标识:                                                                                                                                       
 
 
 
7.哪些是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
可回收物: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织物和瓶罐等。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易腐性食物垃圾,主要包括厨房加工剩余物,餐桌剩饭菜、瓜皮果核、菜根叶、鱼骨刺、骨头、蛋壳、过期食物等。餐饮行业产生的上述垃圾称为餐饮垃圾。
有害垃圾: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电池、灯管和日用化学品等。
其它垃圾:上述分类以外的垃圾,主要包括食品袋、保鲜膜(袋)、废弃瓶罐、废弃纸巾、厕纸、烟头、陶器等。
8.所有的纸类都可以回收吗?
若是沾有油渍、塑胶覆膜,或是复写纸、蜡纸、塑胶光面废纸、掺有其它成份如金属的合成纸、用过的卫生纸、纸尿片,都是不能再生的,不要混入可回收的废纸中而应该当作其它垃圾处理。
  9.所有的塑料类制品都可以回收吗?
由于塑料本身材质的特性以及回收再利用技术与经济效益等因素,并不是所有塑料类制品都能够回收再利用,其中可回收的塑料类制品包括各种塑料包装、矿泉水瓶、牛奶塑料瓶、各种饮品的塑料瓶罐、洗发精和沐浴乳胶樽、硬质塑料、牙刷、牙膏软管等,其它的塑料类制品,如塑胶袋、玻璃纤维物品、汽车坐垫、塑胶膜、化学纤维物品、塑胶绳、尼龙绳、安全帽、塑胶布、树脂、塑胶地板、脚踏垫、保鲜膜、垫子、泡棉、旅行袋、胶带、雨衣、录音带、原子笔、百叶窗、录影带、吸管、饲料袋、唱片、刷子、底片、塑胶玩具、塑胶铅笔盒、塑胶包装纸、塑胶叉子、塑胶刀子、塑胶筷子、塑胶制牙签等,请当作其它垃圾投放。
10.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打造“全国最洁净城市”为目标,以“垃圾分类人人参与,共创岛城生态文明”为主题,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为核心,以餐厨垃圾分类收集为突破口,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新体系,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
11.我市分类工作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大设施投入,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完善管理政策,建立健全分类收集标准体系和长效管理监督考核体系。按照“先点后面、属地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分步骤、分层次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2013年,市南区先行全面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其他区在具备条件的物业小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市区大中型餐饮单位及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餐厨垃圾、集贸市场垃圾实行分类收集。
2014年,市南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现基本覆盖,其他区、市在封闭式物业小区开展分类收集。
2015年末,市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集贸市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80%以上,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60%以上。
2020年末,市区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12.分类运输具体是怎么做的?
分类运输分为桶车对接与垃圾收集站两种垃圾收集模式:
(1)桶车对接模式:厨余垃圾(或餐厨)和其他垃圾使用不同的垃圾压缩车分别转运至大型转运站,再由大型转运站分别运至终端处理设施。
(2)收集站模式:环卫工人使用密闭环保的电动车或机动车将厨余垃圾(或餐厨)和其他垃圾分别运至生活垃圾收集站,收集站设不同的压缩箱对其进行分别压缩,再由运输车分别运输至大型转运站,大型转运站分别运输至终端处理设施。
13.机关事业单位、学校怎么进行垃圾分类投放?
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使用不同的垃圾袋将餐厨垃圾、其它垃圾分类后,分别投放至对应的垃圾桶。
14.农贸市场怎么进行垃圾分类投放?
农贸市场设置厨余垃圾桶和其它垃圾桶,垃圾分类后分别投放至对应的垃圾桶。
15.居民如何进行垃圾分类投放?
居民使用不同的垃圾袋将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分类,存于不同的家庭垃圾桶中,最后分别投放至小区内对应的垃圾桶中。
16.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进展?
3月6日,市南区启动了5个街道办事处的居民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截止10月底,全区十个街道办事处的215个封闭式物业小区和323个开放式居民楼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涉及居民7.1万余户(其中湛山街道办事处辖区1.5万户居民全面推开)。
先后招聘20名大专以上学历的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对居民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进行宣传、协调、督导,专职负责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选聘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志愿者679名,负责现场对居民进行宣传、指导、监督、服务等工作;投入垃圾收运车42辆,设置室外垃圾收集点近5000处,配备公共收集桶近1.3万个个(其中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桶500余个),为每户居民免费发放2种垃圾桶和垃圾袋,共发放居民家用垃圾桶14.23万余个、家用垃圾袋1837万余个;发放《致居民的一封信》和《市南区垃圾分类指导手册》30余万份,设置各种垃圾分类宣传牌3200余处,媒体宣传报道120余次,培训200余场,参与人数1.4余人;建立了漳浦路10号、绿岛花园等各具特色的示范小区。同时,指导辖区1643家餐饮单位实施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工作,已经与600余家签订了垃圾收运协议;对11处农贸市场产生的垃圾进行了分类收集清运;在辖区39所中小学校的垃圾分类收集工作也已全面实施,涉及师生4.2万余人;建立了大件垃圾清运联动机制。
17.在进行垃圾分类的同时,市民如何做到垃圾减量?
(一)直接减量
选择较少包装的产品。购物时尽量考虑购买无需包装的产品,经常使用的用品尽量购买大包装或经济包装。考虑选择浓缩产品。
(二)重复使用
(1)使用可重复使用的产品。尽量不使用一次性购物袋,使用可循环使用的布制环保购物袋;以可重复使用的瓷杯及玻璃杯等取代纸杯或塑料杯;使用可重复使用的餐具;使用抹布及海绵取代纸餐巾;使用内容物可再填充或瓶罐可重复使用的产品;使用充电式电池或低汞电池。
(2)尽量修护可维修的产品。选购有良好质量保证及可长期使用的家电用品及装置。遵照产品使用书使用以保持家电维持良好状态。
(3)一次性的容器、袋子,也可以重复使用。
(4)出售或捐出不再使用的物品。
(三)回收利用
(1)选择使用可回收的产品及容器并加以回收。
(2)选用以再生材料制成的产品。
(3)参与各项回收活动或协助推动小区回收工作。
 18.如何进行绿色低碳就餐?
餐馆服务员要引导顾客适量点餐,合理搭配,减少浪费;提倡剩菜打包带走;尽量使用可重复使用的餐具,不使用一次性餐盒、一次性筷子、一次性水杯、纸巾等;提倡单位食堂或餐馆采用自助餐方式,饭菜按需自取,设置节约用餐提示标志,避免食物浪费
19.《办法》颁布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4月30日。这标志着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办法》的颁布实施,一是规范了分类方式;二是明确了管理主体;三是建立了运行机制;四是强化了监督措施。这对促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促进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20.什么是生活垃圾分类?
答: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分类,是指按照生活垃圾的组成、利用价值以及环境影响等,根据不同处理方式的要求,实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行为。
21.办法适用的范围和实施区域?
答:办法适用于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及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城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遵循先点后面、分步实施,属地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实施区域由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各区、市政府划定并公布。
22.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部门是谁?
答: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导、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各区、市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相关义务。
23.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职责分工如何?
答:根据《办法》规定,各部门职责如下:
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监督及考核等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评价指标体系,负责生活垃圾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将垃圾分类教育纳入环境教育相关内容,开展校园系列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
公安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协调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专用车辆的管理和运输,负责可回收物回收过程中治安管理等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垃圾分类工作以奖代补资金的核拨。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新建小区基础设施配套费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住宅小区的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负责将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垃圾分类设施规划和选址工作。在建设项目方案审查时,按照国家规范要求,明确生活垃圾收集处置配套的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点等环卫设施的具体位置。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交通运输枢纽、站场管理使用单位以及公交车辆运营企业做好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和宣传等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可回收物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督导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试点企业加强对可回收物的收集运输处置,负责全市社区回收网点建设,完善社区回收网络体系。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医院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基础建设项目投资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的审计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有害垃圾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建设全市有害垃圾处置体系,负责权限内垃圾分类末端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处置及可回收物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监督,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绿色社区评比内容,依法对违反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处罚。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星级酒店宾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动员旅游企业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对餐饮单位的餐厨垃圾分类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对专业市场、农贸市场等市场主体垃圾分类的监督管理工作。
24.垃圾分类工作都涉及什么部门,他们都应承担什么义务?
答:市、区(市)政府应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回收利用的技术创新以及有关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并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积极参与并督促和动员单位、个人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25.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应如何开展?
答: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生活垃圾的分类方法、分类指南、实施细则等,并向社会公布。
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应当结合教育教学活动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进课堂,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
报刊亭、地铁、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点)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采取适当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
本市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应当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报道,并适当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公益性宣传内容。
26.生活垃圾分为几类?
答:根据《办法》规定,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六类:
(一)餐厨垃圾:包括居民家庭、农贸市场产生的厨余垃圾和餐饮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产生的餐饮垃圾,如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蛋壳、茶渣、鱼刺、骨头、贝壳等废弃食物和厨房下脚料等。
(二)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日用小电子产品、废油漆、废灯管、废日用化学品、过期药品等。
(三)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包括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织物等。
(四)装修(装潢)垃圾:是指单位、个人在房屋装修(装潢)过程中产生的垃圾。
(五)大件垃圾:是指体积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家具等物品。
(六)其他垃圾:是指除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装修(装潢)垃圾和大件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27.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容器的设置由谁负责?
答: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容器的设置实行责任人制度:
(一)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
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二)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容器的设置,由产生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负责(依法由收运单位免费设置的除外)。
(三)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容器的设置,由场所主管部门或者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四)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建设,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以上规定以外其他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容器的设置,由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设置责任人应当保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容器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容器的设置应当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和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规定。
28.生活垃圾应如何投放?
(一)居民家庭、农贸市场产生的厨余垃圾应当投放至厨余
垃圾收集容器,单位餐饮垃圾应当投放至餐饮垃圾收集容器。
(二)有害垃圾应当交给有害垃圾回收点或者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三)可回收物应当交售给可回收物回收站点。
(四)居民装修(装潢)垃圾、大件垃圾实行预约登记上门收集制度。居民到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登记,并投放在指定地点,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环卫作业单位上门收集;单位装修(装潢)垃圾、大件垃圾由产生单位自运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收运单位运至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处置场所。
(五)其他垃圾应当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9.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有何要求?
答:《办法》规定,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分类收集应当由具有生活垃圾收集经营许可的环卫作业单位负责。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其中有害垃圾应当定期收集,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每天定时收集。
30.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有何要求?
答: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运输。禁止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
其中餐厨垃圾、装修(装潢)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的运输由具有生活垃圾运输经营许可的环卫作业单位负责。环卫作业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将垃圾运往指定的生活垃圾转运站或处理场(厂)。
分类收集后的有害垃圾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由各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临时贮存。有害垃圾处置企业应当定期到各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收运有害垃圾,所需费用由有害垃圾处置企业承担。分类收集后的有害垃圾运输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转移和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31.垃圾分类运输后,该如何处理?
答: 餐厨垃圾、装修(装潢)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由具有生活垃圾处置经营许可的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进行处置。
可回收物应当由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企业或者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处置。
有害垃圾应当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害垃圾处置企业进行处置。
3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应承担什么职责?
答: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处置有害垃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
输、处理的规定。
禁止在人行道、绿地、休闲区等公共区域进行可回收物分拣、贮放。
33.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应如何监督考核?
答: 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区、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应当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
34.怎样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信息统计工作?
答: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统计制度。环卫作业单位、有害垃圾处置企业、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企业或者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等从事生活垃圾分类作业的单位,应当按规定统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信息,并定期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35.发现违反办法的情况,该怎么办?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均有权向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举报、投诉。受理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
36.对于违反办法的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不依法或者不正当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有关职责的,由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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