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一向关注信用体系建设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应用,并积极致力于推进我市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在接到市信用办《通知》后,市城市管理局第一时间,对《通知》要求进行学习和研究,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确立内部职责分工和办案流程,并明确办理时限,有效的保证首起信用修复案件的成功办结。
案情回顾
某建设集团因施工建设需要,施工过程中擅自将项目工地门前绿地内部分树木进行了移栽。8月,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园林大队发现该建设集团的违法行为后,向其出具处罚决定文书,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在“信用青岛”等网络平台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公示。
信用修复过程
12月,该建设集团按照《通知》规定,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市城市管理局对其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核实移栽树木均已进行了就近栽植养护,且在就近绿化带补植了6颗银杏树。约谈了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并让其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违法行为。市城市管理局根据该建设集团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况,作出同意信用修复的决定。由市电政办撤销其在“信用青岛”等平台的行政处罚的公示信息。
首起信用修复案件的成功办结,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领域信用修复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也为城市管理领域逐步建立针对失信主体的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鼓励机制奠定了良好开端。
20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