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兴隆路中队利用微信公众号让执法人员及居民业户随时上网搜索相关法律。
市北区兴隆路78号私设地桩、地锁的问题由来已久。昨日上午,兴隆路中队执法人员拆除小区道路上的地桩地锁50余个。“根据《条例》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地桩、地锁以及放置其他障碍物圈占道路、公共场地或者阻碍通行。”兴隆路中队中队长王勇告诉记者,《条例》明确了相关处罚措施,为整治行动提供了法律保障。
记者看到,只要在手机上输入了“地锁”两个字,《条例》的相关内容便显示出来。“这是我们在微信公众号内搭建的《条例》自动解答‘微助理’平台,只要在对话框内输入关键词,就可以查询到相应信息。”王勇表示。
该平台由兴隆路中队队员李路顺用两周左右时间开发出来,梳理整合了《条例》相关条款、讲义等海量信息,目前可触发的关键词已达2000余个。“就像是个装进口袋的《条例》搜索引擎,拿不准的就可以查一查,人人都能成为执法专家。”李路顺说,该平台2017年12月31日上线试运行,受到基层执法队员及居民、业户的好评。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